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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总局名称核准怎么办理
发布时间:2023-03-27        浏览次数:39        返回列表
代办总局名称核准怎么办理

 

国家工商总局核名:国家工商总局服务企业发展推行不含行政区划企业名称变更受理窗口前移工作受好评

国家工商总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急企业所急,想企业所想,在企业登记注册程序上想办法出措施,积极推行不含行政区划企业名称变更受理窗口前移试点工作。这项措施实行以来,丰富了地方工商部门服务当地经济发展手段,方便企业就近办理企业名称核准,受到企业和地方政府的好评。

依照有关规定,企业申请变更为不含行政区划企业名称,国家工商总局核名国家工商总局办理受理和核准手续,并由工商总局发给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这样,企业要先到登记地工商局办理初审,再持登记地工商局审查同意文件到国家工商总局申请受理和核准,大部分企业为名称变更核准必须往返北京和企业住所地,如果企业名称经审查不能通过,名称调换后又要重新向登记地工商局提出申请,办理初审。现在,为方便企业办理名称变更,国家工商总局推出了不含行政区划企业名称变更受理窗口前移新措施,经国家工商总局授权,地方工商局可以直接受理不含行政区划企业名称变更申请,审查通过的,国家工商总局直接通过网络与地方工商局和企业沟通,这样企业不用来回跑路,坐在办公室就可以直接对话协商企业名称变更申请。

目前,经国家工商总局授权办理不含行政区划企业名称变更受理的地方工商局已有12家,分别是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广东省、广西自治区、福建省、四川省、湖北省、安徽省、江苏省和成都市。

国家工商总局将认真总结不含行政区划企业名称变更受理窗口前移试点工作经验,积极拓展不含行政区划内资企业名称受理试点工作。

国家局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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