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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电视剧审查管理规定》,国家对电视剧实行题材规划立项审查制度,未经电视剧

 

题材规划立项的剧目,不得投拍制作。但是并非什么机构都可以申请电视剧立项的,那么想

 

要申请电视剧立项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申请电视剧题材规划立项,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之

 

一:(一)持有《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二)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

 

证》;(三)地(市)级以上电视台;(四)持有《摄制电影许可证》的电影制片机构。

 

视剧立项材料 一、申报电视剧题材规划立项,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电视剧题材规

 

划立项申报表》或《电视动画片题材规划立项申报表》; (二)表述剧目主题思想、主要

 

人物、时代背景、故事情节等内容的不少于1500字的简介; (三)题材涉及重大政治、

 

军事、外交、统战、民族、宗教、案件、**人士等内容的,应出具相关主管部门及有关方

 

面的意见等书面证明材料。 二、申办程序 (一)申报期 广电总局每年分四期受理电视剧

 

题材规划立项申请,每一季度第一个月的1日至15日为申报期。 广电总局每年分两期受

 

理电视动画片题材规划立项申请,每年11日至15日和71日至15日为申报期。 广

 

电总局原则上不受理申报期以外的申请。广电总局调整申报期,应提前六十日向社会公告。

 

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可根据以上的申报期确定本辖区内电视剧(电视动画片)题材规划立

 

项的申报期,并提前六十日向社会公告。 (二)具体程序   符合以上申请条件要求的中

 

央单位所属电视剧制作机构,由其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后,直接向广电总局提出电视

 

剧(电视动画片)题材规划立项申请。   符合以上申请条件要求的其他机构,应当向当

 

地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电视剧(电视动画片)题材规划立项申请。省级广播电视行政

 

部门初审后,报广电总局终审。   广电总局依法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在五十日内作

 

出准予或不准予立项的书面决定,其中组织专家论证的时间为三十日。 (三)有效期   经

 

电视剧题材规划立项批准的剧目,有效期为两年。期满未投拍制作的,立项自动作废。需延

 

长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依照规定的条件与程序重新申报。经批准延长有

 

效期的,应在一年内投拍制作。期满仍未投拍制作的,立项作废。省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

 

门不再受理该申请人对同一题材剧目的立项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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