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主管全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并负责核准下列企业名称:
(一)冠以"中国"、""、"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
(二)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全国"、"国家"等字样的;
(三)不含行政区划的。
1,无行政区划表述的企业名称。
须注册资本金5000万币以上的企业。
如:中企鼎鑫广告有限公司。
2,无行政区划表述,无行业表述的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金必须一亿币以上,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五大类以上。
如:中企鼎鑫有限公司。
3,中字头企业名称核准。
如:中企鼎鑫有限公司。
4,国字头企业名称核准。
如:国邦AA有限公司。
5,无行政区划企业名称变更核准(包括企业集团)。
由企业所在地工商局审查后,出具企业名称变更意见书,我公司代理报送国家工商总局核准。
如:中企鼎鑫集团。
国家局名称核准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