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程序
(①)申请人向国家工商总局申报。
(二)申请人取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向住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三)企业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核准后30日内,将加盖企业印章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报送国家工商总局备案。
三、提交材料 (①)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有需要的老板联系魏经理!
有驳回记录的国家局名称加急办理
有驳回记录的国家局名称加急办理
详细信息 办理程序
(①)申请人向国家工商总局申报。 (二)申请人取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向住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三)企业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核准后30日内,将加盖企业印章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报送国家工商总局备案。 三、提交材料 (①)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有需要的老板联系魏经理! 相关产品 相关记录产品
|
联系方式
产品分类 最新发布 企业新闻
站内搜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