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满两年以上国内旅行社转让
北京带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转让
国内旅行社注册提供注册需要人员
国内旅行社转让带出境经营许可证
我公司专业代理旅行社注册,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审批,同时,也收购转让旅行社,目前公司的转让资源如下:
国内旅行社转让资源如下:
北京乐游全球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6年
注册资金:30万
注册地址:北京朝阳区
正在申请出境质,18年11底提交的申请,目前正在排队中。
北京金色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
注册资金:1000万
注册地址:朝阳区
公司情况:没有经营过,纯新公司,经营许可证已经满两年了,可以申请出境质了,质保金取了80%,现在只有4万质保金,占用资金也比较少
国际旅行社转让资源如下:
出让资源一:
公司名称:某某国际旅行社(北京)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1年
注册资金:200万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公司情况:质保金140万已取80%,还剩28万保证金。
一、旅行社的设立条件
1、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2、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3、有经培训并持有省、自治州、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的经营人员。
4、有规定的注册资金和质量保证金。国内旅行社注册资金不少于30万,国际旅行社注册资金不少于150万此外,经营入境旅游业务者,需缴纳20万元人民币质量保证金;经营出境旅游业务者,需缴纳140万元人民币质量保证金。
二、旅行社分支机构的设立
旅行社根据业务经营和发展的需要,能够设立非法人分社和门市部(包含营业部)等分支机构,但不得设立办事处、代表处和联络处等办事机构。旅行社分社,是指由旅行社设立、以设立社的名义开展旅游经营活动、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设立社承担的分支机构。设立分社应具备两个首要条件:一是一定达到年接待旅游者10万人次以上。二是增加规定的注册资本和质量保证金。国际、国内社每增加一个分社,分别增加注册资本75万元人民币和15万元人民币,增加质量保证金30万元人民币和5万元人民币。旅行社门市部,是指旅行社注册地的市、县行政区域以内设立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为设立社招徕游客并提供咨询、宣传等服务的分支机构。旅行社不得在注册地的市、县行政区域以外设立门市部。旅行社分支机构应该接受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行业管理。
北京旅行社转让费用是多少
收购北京旅行社的资源介绍
北京旅行社注册设立的必要条件
北京旅行社申请办理符合的要求
国内旅行社转让带出境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