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须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包括: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做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股东会确认申请注销公司的决议;
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
6、银行出具的账户注销;
7、《营业执照》正、副本;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的过程。
公司注销所需的注销条件: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可申请注销;
备注:吊销营业执照即公司注销,如果以后不打算再开公司的话,事实上无需办理注销手续,因为工商营业执照在每年年检时如果不年检,将会自动注销公司的执照。另外如果公司不再去报税,税务局也会停止公司的税务登记证。不过如此做法的前提是,3年内将不再有成为公司法人,3年后才可恢复正常。
公司注销需要哪些材料如何操作:基本材料
1、小规模纳税人及一般纳税人企业(有税控设备及的需先缴销和设备,缴销表格留存注销时递交所需资料);
2、 签订三方协议的先终止协议(到税务所领取表格后去银行终止,终止协议需后注销时递交材料);
3、《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国税;
4、《纳税清算申报表》、《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5、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工商吊销的企业提供吊销);
7、股东会决议(有公司股份的企业的需盖公司公章、个人股的需签字);
8、注销申请(公司基本情况、成立至今的经营收入及缴税情况、注销公司原因);
9、公章;
10、房屋租赁合同及(成立至今);
11、审计清算报告(近三年)。